1.个人报名
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(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),如实填写、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。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,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。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,不能更改。
2.单位初审
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,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,根据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,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。
3.网上缴费
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,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,查询 报名资格初审结果。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,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,进行网上缴费,下载打印各种表格和准考证。
4.笔试
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*。笔试设定*低合格分数线,由省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。
5.资格审查
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,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,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,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。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,经主管机关核准后,取消其面试资格。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,按笔试*依次递补。
6.面试
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,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。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*和面试*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*。笔试*、面试*、考试总*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根据考试总*,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。
7.考核体检
按照招聘岗位,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*,由高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,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*并列的,则按笔试*由高到低分确定人选。对考核、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,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 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
8.签订聘用合同
经考试、考核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公示 7 日无异议的,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,报人事厅备案。